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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網販售中藥已違法

上網販售中藥已違法
上網販售中藥已違法

食安處表示,許多網路賣家未經核准向國外買進中藥產品,並至拍賣平台刊登販售,常見如「天中醫草本乳膏」、「舒嘉百癬膏」等,賣家藉由宣稱可治療「皮膚疾病」、「性功能障礙」等字眼,吸引為求隱私、方便的買家自行至網路購買服用,以賺取價差利潤。

依據藥事法規定,販售藥品需向當地衛生局申請販賣業藥商資格,取得許可執照後,始得從事藥品販賣作業,且不得於網路上擅自販售中藥,違反者可處3200萬元罰鍰,另若未經衛生福利部核准擅自製造、輸入、販售藥品,最高更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食安處提醒,如民眾有就醫或用藥需求,應找合格醫師診治,或洽詢合格醫事人員及中藥商,切勿自行購買非醫療場所或其他來源不明的藥品,以免延誤就醫。請謹記「停、看、聽、選、用」原則,停止不當看病、購藥及用藥行為;看病請找中醫師診治;聽專業醫師、藥師說明;選購安全、有效中藥藥品;用中藥時應遵醫囑,以保障自身用藥安全。

  • 市府分類: 宣導活動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4-05-29
  • 發布日期: 2024-05-28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霧峰區衛生所
  • 點閱次數: 5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