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認識自殺警訊

自殺防治守門人
自殺防治守門人

研究證明:自殺行動出現之前,會展現出任一形式的線索或警訊,包含口語的、行為的、處境的(Miller, 1978; Osgood, 1985; …etc.)行為的漸進。從「自殺意念」到「自殺行動」是經過一連串演進的,所以絕對不可忽略任一環節;及早發現、立即關懷。

自殺的警訊(FACT)

1.感覺(Feelings)

  • 過度的罪惡感和羞恥感、痛恨自己、過度悲傷、持續的焦慮與憤怒。
  • 無望的--「事情不可能變好了」、「已經沒有什麼好做了」、「我永遠都是覺得沒有希望」。
  • 無價值感--「沒有人在乎」、「沒有我別人會更好」。

2.行動或事件 (Action or Events)

  • 藥物或酒精濫用
  • 談論或撰寫有關死亡或毀滅的情節
  • 焦躁不安、攻擊、魯莽

3.改變(Change)

  • 對於朋友、嗜好、個人清潔、性、或以往喜歡的活動失去興趣,在經過一段時間的消沈、退縮後突然情況好轉。
  • 人格--更退縮、厭倦、冷漠、猶豫不決,或更為喧鬧、多話、外向。
  • 行為--無法專心。睡眠--睡太多或失眠,有時候會很早醒來。
  • 飲食習慣--沒有胃口、體重減輕、或吃得過量。

4.惡兆(Threats)

  • 言語--如「流血流多久才會死?」。
  • 威脅--如「沒多久我就不會在這裡了」。
  • 計畫--安排事務、送走喜愛的物品、研讀藥物、獲取武器。
  • 自殺的企圖--服藥過量、割腕。

任何一次的自殺企圖都是自殺者向外界求助的訊號,我們應該加以重視,不應該將其誤解為為了獲得他人的注意而忽略這自殺警訊,否則隨之而來的可能是更致命的危機。

  • 市府分類: 衛生醫療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0-09-03
  • 發布日期: 2020-06-19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霧峰區衛生所
  • 點閱次數: 84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