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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日如何申請行政相驗

自114年7月1日起,行政相驗假日只協助受理, 若有需要,請撥打(04)22517487, 新光保全將為您聯絡值班人員處理。或待上班日,再來電本所(04)23393022為您服務。

為維護本市衛生所公共衛生服務品質,行政相驗業務自114年7月1日起調整相驗程序,假日及例假日已全面委託民間指定機構相驗。上班日有醫師駐診之衛生所正常受理相驗業務。

※台中市行政區假日不執行火化,戶政、銀行、公所等遺產遺物行政程序相關公私立機構皆為關閉狀態,目前無法律強迫家屬必須在假日取得死亡證明。

※行政相驗收費標準依照臺中市西醫醫療機構收費標準表收取相驗費2,000至5,000元(交通費另計),死亡證明書(死產證明書)3份以內免費(加一份200元)。

※遺體送至殯儀館或火化場,請向該區申請相驗。

※依大體所在行政區,向該區提出申請,非依戶籍地。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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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市府分類: 衛生醫療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5-07-16
  • 發布日期: 2024-01-24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霧峰區衛生所
  • 點閱次數: 2406